個人資料收集告知事項
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規定,應告知下列事項,敬請本服務之使用者詳閱以保障您自身的權益:
(一) 蒐集目的:
a. 建立使用者資訊以及使用者軌跡記錄,以便使用者得以使用本服務,並使得本公司得以瀏覽、分析、利用使用者資訊及軌跡記錄,以利本服務之經營與管理。
b. 因應特定活動或特定目的(包括但不限於MY WEDDING網站活動、廠商行銷活動及各類合法之活動)之所需,建立參與者之個資檔案,以利該活動或該目的之進行。
c. 為提供本服務行銷、市場分析、統計、研究,或為提供會員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之目的,包括但不限於將您的個人資料,結合第三方之行銷服務功能(如:Facebook/Google/Yahoo 等網站所提供之再行銷功能),使您能接觸本公司各項最新之訊息(如:活動訊息/結婚資訊/商品資訊/廠商資訊 等)。
(三) 個資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a. 期間:本服務營運期間。
b.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符合蒐集目的之特定活動或特定目的所需之境外區域。
c. 對象:本公司、因特定活動或特定目的與本公司合作的第三方、受本公司委託之郵遞業者、提供予依法執行之公務機關。
d. 方式:紙本文件、電子文件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以及符合個資法第20條規定之利用。
(四)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之規定,個資擁有人就其本人之個資得行使下列權利:
a. 得向本公司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之成本費用。
b.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提出適當之釋明。
c.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係因執行業務所必要者,不在此限。
(五) 本公司基於上述原因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資時,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唯您若選擇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您完善之服務。 資料隱私
適用範圍
除非涉及違法或違反本服務條款,否則非經本人同意,本公司不會揭露任何會員的個人資料給第三者
個人資料之收集與使用
1.本服務中如有特定服務項目需要蒐集使用者個人資料提供給廠商、將資料公開或其它用途時,本公司會事先於網頁中告知使用者,如果你不同意本公司蒐集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時,可以選擇不使用這些特定服務項目,但如果您開始使用這些特定服務項目,則代表您同意本公司蒐集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2.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查看或將您的個人資料及相關電信檔案資料提供給有權機關、或提供給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A. 配合檢調單位調查或配合其他有權機關的法令
B. 為執行服務條款或使用者違反或疑似違反服務條款
C. 為維護系統之安全或本公司之合法權益
D. 為維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E. 為維護系統的正常運作。